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
洋股份”)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业务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
注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 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
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58 家,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志扬先生,199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质,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8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嘉女士,201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质,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信永中
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42 万元(其中:财报审计 104 万元、内控审
计 38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
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对于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我们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在 2023年 4月 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上,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记录;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