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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37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名称: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8 年 5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7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6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南宁高新区高新四路 9 号公司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5 月 14 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 2018 年 4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定召开)。
(七)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孙忠义。
(八)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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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100,645,1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3.2816%。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100,512,71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3.224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32,46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570%。
2、 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4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文件。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0,640,87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
的 99.9957%;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80,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50%; 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325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2、审议通过《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0,640,87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
的 99.9957%;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80,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50%; 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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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325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3、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00,640,87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
的 99.9957%;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80,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50%; 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325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4、审议通过《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0,640,87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
的 99.9957%;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80,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50%; 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325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640,87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
的 99.9957%;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80,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50%; 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325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640,87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
的 99.9957%;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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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80,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50%; 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325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审计
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640,87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
的 99.9957%;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80,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50%; 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325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 岳秋莎律师、李峰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办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