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24—027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97人,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771,04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0%,行权价格为7.96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煌上煌”)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
馈记录。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煌上 JLC1, 期权代码:037379。
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取消授予 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北京市
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行权期为自
首次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对应行权比例为40%。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8月8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即将届满。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前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述情况,符合本项行权条
(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件。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截至目前,本次行权的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前述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情形,满足本项行权条
的; 件。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以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较之2022年实际增长率(A1)、
新开门店数(A2)同时进行考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 考核年度 1,920,549,123.15元,
较之2022年实际增 实际新开门店数 相比2022年实际增长率
对应考核 长率(A1) (A2) 为下降1.70%低于目标
行权期 年度 增长值5%,即A1<
目标增长值 0.6*Am1,对应考核指
目标增长值(Am1) (Am2)
标应得分X1=0。
第一个行 2023年 5% 2000家 公司2023年实际新开店
权期 数为1397家,目标增长
第二个行 值为2000家,即
权期 2024年 20% 2000家 0.6*Am2≤A2<Am2,对
第三个行 应考核指标应得分
权期 2025年 40% 2000家 X2=69.9。
考核年度考核指标最终
根据上述指标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各期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 对应得分X取X1,X2孰高(Y)与考核年度考核指标最终对应得分X相挂钩,具体行权比例安排如 值,取X=69.9数值,公
下: 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考核指标对应得分 60%。
(X1,X2)
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 A1≥Am1 X1=100
入较之2022年实际增 0.6*Am1≤A1
长率(A1) A1<0.6*Am1 X1=0
新开门店数(A2) A2≥Am2 X2=100
0.6*Am2≤A2
A2<0.6*Am2 X2=0
考核年度考核指标最终对应得分 公司层面可行权
X=Max(X1,X2),即X取X1、X2孰高值 比例(Y)
X=100 100%
80≤X<100 80%
60≤X<80 60%
X<60 0
4、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个人绩效考核将根据公司内部制定的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和《考
核管理办法》执行。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届时根据以下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行权比 中首次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