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22—020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2]944 号文《关于核准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98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2,940.00 万元,扣除承销机
构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7,794.00 万元,公司收到人民币 85,246.00 万元,扣
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 568.0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4,577.97 万元。此
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会师报字(2012)第 113886 号《验
资报告》验证,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8 月 31 日全部到位。
(二)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3,007.84 万元,其中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 7,082.41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0,411.77 万元
(含募集资金到位后累计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8,841.64 万元)。
结余的募集资金将分别用于重庆煌上煌 4,271.33 万元和信息化项目 567.48 万元,剩余超募资金 5,524.32 万元将用于后期基地建设项目。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能履行相应的请款审批手续,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位后,分别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南昌青云支行、中国银行南昌县南莲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县支行、招商银行南昌市北京西路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即辽宁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沈阳沈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陕西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县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广东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南昌县南莲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重庆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和陕西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南昌县南莲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实际结存余额
10,411.77 万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户 名 开 户 行 帐 号 期末余额
1 中国银行南昌县南莲支行 197716442438 55,243,179.22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
2 招商银行南昌市北京西路支行 791900093310901 481,873.07
有限公司
3 浦发银行南昌分行 64010154740000576 5,674,772.55
4 重庆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南昌县南莲支行 203749811373 42,713,262.10
5 陕西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南昌县南莲支行 194749859859 4,600.03
合 计 104,117,686.97
注:
(1)随着 5,500 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竣工投产,辽宁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原募集资金
账户工商银行沈阳沈北支行(帐号:3301000729248082975)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办理了账户
注销手续,该账户余款 1,200.16 元转至公司开设的中国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继续使用。
(2)随着 2 万吨食品加工建设项目竣工投产,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原募
集资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县支行营业部(帐号: 14011101040014592)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办理了账户注销手续,该账户余款 30,605.64 元转至公司开设中国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继续
使用。
(3)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8000 吨肉制品及其它熟食制品加工建设项目”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公司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 8000 吨肉制品及其它熟食制品加工建设项目”,
该议案经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东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原募集资金账户
中国银行南昌县南莲支行(帐号:193237787917)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办理了账户注销手续,
该账户余款 104,962,796.89 元转至公司开设的中国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继续使用。
(4)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募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终止募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
入共计 5,834.01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办理了建行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手续。
(5)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6000 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超募资金投
资项目 “6000 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
5,883.99 万元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转至公司开设的中国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继续使用,陕西煌
上煌食品有限公司原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县支行营业部(帐号:
14011101040015318)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办理了账户注销手续。
公司为推进实施“千城万店”拓店计划,大力拓展西北市场,加快公司在西北市场的战
略布局,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继续建设年产 6000 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陕西煌上煌增资用于继续建设“6000 吨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公司将中国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超募资金 3000 万元转至陕西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开设在中国银行南昌县南莲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作为项目资金继续使用。
(6)2020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 1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经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补充流动资金 15,000 万元完毕。
(7)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
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暨新建年产 1 万吨酱卤食品加工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000.00 万元在重庆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重庆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0 年12月16日将中国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超募资金8000万元转至重庆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开设在中国银行南昌县南莲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作为项目资金使用。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年产 2 万吨食品加工建设项目变更宿舍楼工程实施主体、建设地点
201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年产
2 万吨食品加工募投项目”变更宿舍楼工程实施主体、建设地点的议案》。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年产 2 万吨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中宿舍楼数量为 2 栋,用地面积为 1,140 平方米,其选址位于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
66 号,该地块为公司所有,土地证编号南国用(2011)第 00106 号。为了更好的规划该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宿舍楼建设地址变更至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相邻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煌大食品有限公司的空闲地块上,便于该 2 栋宿舍楼与江西煌大食品有限公司原有宿舍楼分布在一起,共享基础设施,保持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相互隔离,该空闲地块位于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 66 号,土地证编号为南国用(2009)第 00168 号。实施主体相应变更为江西煌大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保荐人均对相关变更事项无异议。2013 年 11 月 11
日该议案经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
201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
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和方式的议案》。因该募投项目规划和投资概算以 2010 年数据为基础编制,受近年来商业地产价格不断上涨,项目规划中的商铺按照当时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