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21—020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褚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 66 号
公司综合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名,代表股份
329,411,7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396%,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 9 名,代表股份
328,245,6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12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名,代表股份 1,166,0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274%。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6名,代表股份 1,166,2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2274%。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29,411,4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65,93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0.025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29,411,4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65,93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743%;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29,411,4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65,93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743%;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29,411,4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65,93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743%;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329,411,4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65,93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743%;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29,411,4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65,93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743%;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 197,952,000 股、新余煌上煌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66,364,797 股、褚建庚 28,960,000 股、褚浚 16,544,000 股、褚剑
16,544,000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3,046,6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65,93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743%;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29,411,4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65,93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743%;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29,411,4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65,93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743%;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