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20-009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编号:2019-046),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范旭明先生、章启武先生、曾细华先生拟
自 2019 年 7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 月 16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975,290 股公司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9%。
截至本公告日,前述减持计划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020 年 1 月 18 日公司收到范旭明
先生、曾细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占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 (股) 总股本
比例%
2019 年 9 月 20 日 14.50 10,000 0.0019%
2019 年 11 月 7 日 17.00 10,000 0.0019%
范旭明 竞价交易 2019年12月30日 15.83 5,000 0.0010%
2020 年 1 月 9 日 16.55 118,750 0.0231%
2020 年 1 月 16 日 18.00 56,300 0.011%
合计 — 200,050 0.0390%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占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 (股) 总股本
比例%
2019年12月24日 15.99 62,300 0.0121%
2019年12月27日 16.12 2,700 0.0005%
2019年12月31日 16.35 35,000 0.0068%
曾细华 竞价交易 2020 年 1 月 7 日 16.62 10,000 0.0019%
2020 年 1 月 10 日 17.01 40,000 0.0078%
2020 年 1 月 13 日 17.41 20,000 0.0039%
2020 年 1 月 16 日 18.01 30,000 0.0058%
合计 — 200,000 0.0390%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43,820 0.26% 1,143,770 0.22%
范旭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 335,955 0.07% 154,655 0.03%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07,865 0.20% 989,115 0.19%
合计持有股份 1,236,920 0.24% 1,036,920 0.20%
曾细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 309,230 0.06% 184,230 0.04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927,690 0.18% 852,690 0.16%
注:持股比例依煌上煌现有总股本 513,378,396 股计算,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章启武先生已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辞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章启武先生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并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应当继续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的限制性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8 月 1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编号:2019-048)。
2019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编号:2019-071),对于原激励对象章启武先生离职时尚未解锁的 720,000 股已全部完成回购注销。
2、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届满,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
3、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范旭明先生、曾细华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主要原因是个人资金周转所需,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范旭明先生、曾细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