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15:00-2019年4月19日15:00。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褚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66号公司综合大楼三楼会议室。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名,代表股份326,745,4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836%,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10名,代表股份324,959,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36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名,代表股份1,78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6%。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15名,代表股份2,844,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535%。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26,681,1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3%;反对6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80,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93%;反对6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26,679,1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78,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690%;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3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26,679,1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7%;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78,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690%;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3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6,677,2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1%;反对6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76,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22%;反对6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9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26,681,2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6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80,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29%;反对6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6,679,1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7%;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弃权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78,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690%;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3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197,952,000股、新余煌上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60,000,000股、褚建庚28,960,000股、褚浚16,544,000股、褚剑16,544,000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6,679,1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71%;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78,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690%;反对6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3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6,677,1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1%;反对6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76,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87%;反对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6,677,1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1%;反对6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76,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87%;反对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9.9803%;反对6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80,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93%;反对6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