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18—041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5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计划简述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
摘要已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3、激励对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激励对象由原264人调整为234人,具体分配如下表: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股本总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范旭明 董事、副总经理 120.00 8.032% 0.240%
章启武 董事、副总经理 120.00 8.032% 0.240%
曾细华 副总经理、财务总 110.00 7.363% 0.220%
监、董事会秘书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公司 1044.00 69.900% 2.088%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
员工(231
人)
预留 100.00 6.690% 0.200%
合计(234人) 1494.00 100.00% 2.988%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董事会范围内,
只需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相应股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部分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部分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部分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40%
留授予部分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留授予部分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留授予部分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授予价格: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由原每股8.00元调整为每股7.93元。6、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除满足授予条件的相关要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满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解除限售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绩效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8年度净利润相比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0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19年度净利润相比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0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0年度净利润相比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00%。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在限售期内满足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解除限售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绩效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9年度净利润相比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0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0年度净利润相比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0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度净利润相比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00%。
注:本激励计划中所指的“净利润”为摊销本次股份支付费用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标准系数 1.0 1.0 0.8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拟解除限售的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23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4月2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已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2018年5月10日公司实施完毕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6名
激励对象离职,24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
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价格由原8.00元/股调整为7.93元/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原264名调整为234名,限制性股票总量由原1500.00万股调整为1494.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原1400.00万股调整为1394.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100.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