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18—031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1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7日-2018年4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
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15:00-2018年4月18日15:00。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褚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 66 号公
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名,代表股份
320,678,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412%,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8名,代表股份
320,672,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39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名,代表股份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3%。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2名,代表股份27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55%。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20,678,5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7,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20,678,5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7,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20,678,5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7,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0,678,5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7,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20,678,5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7,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0,678,5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7,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 257,952,000 股、褚建庚 28,960,000 股、
褚浚 16,544,000 股、褚剑 16,544,000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678,5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7,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0,678,5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7,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