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煌上煌 证券代码:002695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二○一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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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
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制订。
2、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煌上煌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新股。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18.65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
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2387.65万股
的2.572%。
其中首次授予289.6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2387.65万股的
2.338%;预留28.9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091%,占本激
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34%。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
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
有效的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
的10%。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认定的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合计44人。
4、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
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年。
(1)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
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或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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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第一个解锁期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第二个解锁期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第三个解锁期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一个解锁期 4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二个解锁期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三个解锁期 3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1.11元/股。预留28.97万股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时由董事会决定。
6、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解锁期间,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
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
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7、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解锁期内,公司业绩应满足如下条件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方能解锁:
解锁期 绩效考核目标
2013年度净利润相比2012年的增长率不低于15%;201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第一个解锁期 7.5%;
2014年度净利润相比2012年的增长率不低于32%;201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第二个解锁期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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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15年度净利润相比2012年的增长率不低于52%。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第三个解锁期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