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67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 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
(二)本次股东大会 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三)本次股东大会 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5 日 0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鄂州经济开发区吴楚大道 1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武校生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1,549,9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剔除山西盛农投资有限公司已放弃表决权股份 70,447,104 股,下同)的 36.3177%。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0,890,1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2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名,代表股份 659,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中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5%的股东共有 2 名,系万洋
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盛农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股份 165,888,000 股、
155,414,292 股(山西盛农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承诺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
70,447,104 股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目前持有有表决权股份 84,967,188 股),上述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174%;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有 3 名,持有股份 65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通过,选举苏孝忠、宋素琴、林开足、叶苏灵、吴祖通和廖鸿展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始。
1.01:选举苏孝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 251,449,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59,001 股。
1.02:选举宋素琴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 251,449,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59,001 股。
1.03:选举林开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 251,449,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59,001 股。
1.04:选举叶苏灵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 251,449,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59,001 股。
1.05:选举吴祖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 251,449,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59,001 股。
1.06:选举廖鸿展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 251,449,19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59,003 股。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通过,选举蒋海龙、林道友、林来森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始。
2.01:选举蒋海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 251,449,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59,001 股。
2.02:选举林道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 251,449,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59,001 股。
2.03:选举林来森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 251,449,1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59,002 股。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通过,选举张称意和牛牧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邵中辉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始。
3.01:选举张称意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 251,449,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59,001 股。
3.02:选举牛牧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同意 251,449,1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59,00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何星亮律师和黄心怡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