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内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
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但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
1、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基本情况
顾地科技及相关人员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湖北证
监局关于对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贾广鑫、王大钧、张东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41 号)。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是由于公司超计划额度投资未提前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所致,其主要内容为: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贾广鑫、王大钧、张东峰:
2017 年 8 月 24 日,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投资阿拉善沙漠梦想汽车航空乐园——汽车乐园(互动娱乐区)建设项目的议案,计划通过全资子公司阿拉善盟梦想汽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实施,
总投资 10.00 亿元。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司知悉该项目已实际完成投资 12.10
亿元,超出已经审议通过的投资金额 2.10 亿元。直至 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
才公告补充履行该笔超计划额度投资的审议程序并对外披露。公司时任总经理贾广鑫及董事会秘书张东峰,梦汽文旅公司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王大钧为相关信息披露违规的直接责任人。
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超额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贾广鑫、王大钧和张东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强化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2、整改措施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认为,对于最近五年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进行了相应整改,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落实了风险合规管理的长效机制。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