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20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8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 0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鄂州经济开发区吴楚大道 1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武校生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1 名,代表股份 185,604,8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794%。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6 名,代表股份185,303,6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2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名,代表股份 30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中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5%的股东共有 1 名,持有股
份 155,414,2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240%;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有 7 名,持有股份 1,070,2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2%。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5,303,6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77%;
反对 3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2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76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557%;反对 3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144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5,303,6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77%;
反对 3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2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76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557%;反对 3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144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5,303,6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77%;
反对 3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2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76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557%;反对 3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144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85,303,6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77%;
反对 3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2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76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557%;反对 3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144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303,6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77%;
反对 3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2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76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557%;反对 3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144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5,303,6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77%;
反对 3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2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76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557%;反对 3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144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303,6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77%;
反对 3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2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76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557%;反对 3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144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李航律师和黄心怡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