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ST双成 公告编号:2026-007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 √
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
资产为负值。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
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规
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之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6),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2025 年 6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签署<
许可及供应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关于公司签署<许可及供应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约定公司将研发和生产的制剂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100mg/瓶)在美国地区内的独家许可授予合作方。产品上市后,合作方应向公司支付美国地区内产品销售产生的利润分成。本次业绩预告部分收入为合作方提供的数据,该数据存在不确定性,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经审计后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