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3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8%)的董事、总
经理 JIANMING LI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
2、持有本公司股份 9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4%)的副总经理袁
剑琳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
3、持有本公司股份 6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4%)的副总经理张
巍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
4、持有本公司股份 93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2%)的财务总监王
旭光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32,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
5、持有本公司股份 89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1%)的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于晓风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2,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近日收到董 事、总经理 JIANMING LI 先生,副总经理袁剑琳先生,副总经理张巍女士,财 务总监王旭光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晓风女士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 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JIANMING LI 董事、总经理 2,000,000 0.48%
2 袁剑琳 副总经理 980,000 0.24%
3 张巍 副总经理 600,000 0.14%
4 王旭光 财务总监 930,000 0.22%
5 于晓风 副总经理、董 890,000 0.21%
事会秘书
注:①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数据略有差异,主要是四 舍五入换算结果所致;
②本公告中所述公司总股本,为截止至 2022 年 05 月 10 日公司股本总额 414,411,02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
解锁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序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 拟减持的股份占其本人总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
号 不超过(股) 持股的比例不超过(%) 本的比例不超过(%)
1 JIANMING LI 300,000 15.00% 0.07%
2 袁剑琳 245,000 25.00% 0.06%
3 张巍 150,000 25.00% 0.04%
4 王旭光 232,500 25.00% 0.06%
5 于晓风 222,500 25.00% 0.05%
注:①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数据如有差异,主要是四舍五入换算
结果所致;
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
(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3)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进行减持。
6、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JIANMING LI 先生、袁剑琳先生、张巍女士、王旭光先生、于晓风女士承诺:
1、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2、作为激励对象,在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承诺如下:
(1)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4)在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JIANMING LI 先生、袁剑琳先生、张巍女士、王旭光先生、于晓风女士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减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按相关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拟减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JIANMING LI 先生、袁剑琳先生、张巍女士、王旭光先生、于晓风女士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