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1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2年4月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理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及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4、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短期投资品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财务部应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②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或相关机构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③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互
独立;
②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
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
业务有关的信息;
③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
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
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主要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购买主体 发行主体 产品名称 购买金额 购买日期 到期日期 是否
赎回
1 双成药业 中融信托 中融-隆晟 1 号结构化 1,000.00 2021/1/12 2021/7/12 是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双成药业 中融信托 中融-隆晟 1 号结构化 2,000.00 2021/5/10 2021/12/28 是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 双成药业 中融信托 中融-隆晟 1 号结构化 1,000.00 2021/7/13 2021/12/23 是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 双成药业 中融信托 中融-隆晟 1 号集合资 2,000.00 2022/1/10 2022/7/11 否
金信托计划
5 双成药业 中融信托 中融-隆晟 1 号集合资 3,000.00 2022/1/10 2022/10/11 否
金信托计划
注:以上理财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五、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单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单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单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