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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成药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3

双成药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0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2020年5月2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月 22 日 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成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共3人,代表股份206,542,9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9983%。

  (1)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06,542,9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9983%。

  (2)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王冰律师和苏付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5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5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5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5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5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5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5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5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5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5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5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王冰律师和苏付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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