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3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理财对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及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购买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即购买理财未到期余额合计数的最大值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其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详情请见2019年4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8 日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
口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500 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2020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二期产品3
1、本金总额:人民币 15,000,000.00 元(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产品类型、认购日、计息日和到期日
3.1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2 产品认购日:2020 年 1 月 8 日
3.3 产品计息日:2020 年 1 月 8 日
3.4 产品到期日:2020 年 3 月 8 日
4、产品预期收益率(年):1.65%、3.50%、3.6%(本存款利随本清,计息规则:30/360)
5、观察水平及收益率确认方式:若观察日标的汇率小于或等于 1.01,产品
收益率按 1.65%执行,若观察日标的汇率大于 1.01、小于 N+0.02,产品收益率按3.50%执行;若观察日标的汇率大于或等于N+0.02,产品收益率按3.60%执行;N 为起息日挂钩标的的即期汇率。
(二)投资范围:银行将募集的结构性存款资金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同时以该笔定期存款的收益上限为限在国内或国际金融市场进行金融衍生交易投资。
(三)公司与光大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主要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能获得产品收益。
2、市场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结构性存款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客户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5、再投资风险:中国光大银行可能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如果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募集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到最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
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结构性存款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系统故障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
二、应对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短期投资品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财务部应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或子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相关机构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互独立;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其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其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其主营业务的
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详见刊登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购买主体 发行主体 产品名称 购买金额 购买日期 到期日期 是否
赎回
“乾元—满溢”30 天开
1 宁波双成 建设银行 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 250.00 2019/2/21 2019/3/25 是
币理财产品
“乾元—满溢”30 天开
2 宁波双成 建设银行 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 500.00 2019/3/8 2019/4/10 是
币理财产品
3 双成药业 中融信托 中融-隆晟 1 号结构化 2,000.00 2019/6/3 2019/12/4 是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 双成药业 中融信托 中融-隆晟 1 号结构化 否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000.00 2019/12/18 2020/3/19
注:以上理财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