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7-053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2、《总经销协议书》自签署日并当维乐药业开具第一个产品采购订单的信用证后即生效。
3、本次签订的《总经销协议书》尚未实现相关的销售收入。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维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乐药业”、“乙方”)于2017年5月24日在香港与TrendfulDevelopmentLtd(. 中文名:铨福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铨福发展”、“甲方”)签署《总经销协议书》。铨福发展全权负责处理意大利贝斯迪大药厂生产的“牛磺熊去氧胆酸”(以下简称“该药品”)在中国市场的各种事项,并且拥有该药品在中国的市场权利。铨福发展指定维乐药业作为其唯一经销商在中国区域内经销该药品。该协议独家销售与经销权的保证金为200万欧元,协议约定乙方若在5年经销期内完成最低销售目标,此合同将自动展期5年或转为无特定期限的续约合同。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TrendfulDevelopmentLtd. 铨福发展有限公司
(2)地址:RM2202,22/F,88HingFatStreet,CausewayBay,HongKong
香港铜锣湾兴发街88号22楼2202室
(3)法定代表人:AngelinaGraziellaFedele
(4)铨福发展成立于1994年,公司致力于创新医药产品的研究与市场推广。
铨福发展代表着一群能够生产高级技术含量和高质量水准产品的意大利医药及化学公司,这些公司主要致力于心血管代谢、肝胆、呼吸疾病领域医药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包括意大利福斯卡玛生化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贝斯迪大药厂和生产高新专利型医疗器械的HaemopharmHealthcare公司等。
(5)铨福发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铨福发展拥有意大利贝斯迪大药厂生产的“牛磺熊去氧胆酸” 在中国的市场权利,拥有合法的提供货物的履约能力。
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欧盟及中国的药品进口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
二、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已于2017年5月24日在香港正式签订《总经销协议书》,主要内容为:
1、合同内容:甲方拥有该药品在中国的市场权利,全权负责处理意大利贝斯迪大药厂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市场的各种事项。甲方指定乙方作为甲方的唯一经销商在中国区域内经销本协议约定的产品。根据协议约定乙方同意按如下安排支付共计200万欧元保证金:
第一阶段:本独家经销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支付100万欧元
保证金,甲方将把产品的独家销售与经销权授予乙方。
第二阶段:如果乙方仍然是产品在区域内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将在2018年
7月31日前支付第二笔100万欧元保证金给甲方。
2、经销品种
通用名 商品名 规格 剂型
牛磺熊去氧胆酸 滔罗特 0.25×20/Box 胶囊
备注:该产品为意大利贝斯迪大药厂生产产品,若该厂或甲方有同通用名其他剂型、规格或者装量产品上市,则相应产品在双方约定区域内的经销权也归乙方。
3、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
甲方授权乙方为本合同所列产品在区域内的独家经销权。乙方须按协议内容完成销售量。
4、经销期限:甲方授权乙方经销期限:自2017年05月起至2022年05月
止,期限为5年。本协议书自签署日并当乙方不晚于2017年6月1日开具第一
个产品采购订单的信用证后即生效。乙方若在5年经销期内完成最低销售目标,
此合同将自动展期5年或转为无特定期限的续约合同。若乙方未完成最低销售目
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
6、续约、终止、变更或补充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若在5年经销期内完成年度最低销售目标,此合同
将自动展期5年或转为无特定期限的续约合同。若乙方未完成年度最低销售目标,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本合同执行期内,如因产业政策、价格、医保、产品保护等事项出现重大变更,并直接导致市场变化,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可经双方协商后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修改,以更好地维护双方的利益。
7、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进口药品的注册证持续有效、进口药品的质量保证、产品质量责任及退货、换货等条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总经销协议书》签订后公司全资子公司维乐药业将拥有该产品的独家销售权,并通过自身的销售渠道进行销售整合,逐步实现销售目标。
2、协议签订后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总经销协议书》尚未实现相关的销售收入。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总经销协议书》在履行过程中由于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可能出现不能按协议约定完成最低销售目标的风险。
2、《总经销协议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果维乐药业未完成当年最少80%釆购
量,则可能出现相应的200万欧元保证金将不会被退还的情况。
4、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协议延缓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