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证券代码:002693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8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7000万股的4.00%,其中首次授予98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3.630%,预留1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70%,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9.26%。
预留部分将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起一年内授予。预留部分的授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定网站对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授予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后,按本激励计划的约定进行授予。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未参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第七条、《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第一条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的规定。
五、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年。
七、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包含因该等股票取得的股票,下同)予以锁定,不得转让或用于偿还债务。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解锁。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锁:第一个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第二个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二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第三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三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的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第二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二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第三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三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八、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1、最近1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1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十、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一、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
十三、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6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7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7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7
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8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和禁售期..................9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1
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11
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3
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15
第十一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16
第十二章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处理........................................................................16
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19
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19
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21
第十六章 附则........................................................................................................22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双成药业、本公司、公司 指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 指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
限制性股票 指 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锁定期,在达到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后,方可解锁流通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中高层管
激励对象 指
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以任何形
锁定期 指
式进行转让(含偿还债务)的期间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
解锁期 指
票可以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锁定所必需满
解锁条件 指
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