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1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本次公司拟投资种类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新股配售或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投资、国债逆回购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含)人民币 10,000 万元进行投资理
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理财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参与,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 10,000 万元进行投资理财。在此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理财额度。
3、投资方式: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和签署相关文件,公司本次投资理财的主要投向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
财产品,新股配售或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投资、国债逆回购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批通过,董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和签署相关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行业周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产品的价格波动较大的可能性,具有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业务时,如工作人员未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操作或操作失误,由此可能会产生相应的操作风险。
3、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不可抗力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严重
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赎回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产品的资金安全。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制订《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3、公司将以自己名义开设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投资理财,不得使用其他账户,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4、公司财务部及相关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交易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项目实施等具体事宜。
5、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投资理财交易情况,以加强对公司投资理财交易项目的前期与跟踪管理,控制风险。
7、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8、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日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内控程序健全。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