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2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远大智能 股票代码 00268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洞宇 张婷婷
办公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
电话 024-25162751 024-25162569
电子信箱 lidongyu@cnydii.com zhangtt@cnydii.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元) 341,113,940.22 296,588,198.54 15.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9,470,751.65 -56,574,221.74 12.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57,275,824.05 -67,181,400.99 14.74%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163,037.14 2,945,057.52 -26.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74 -0.0542 12.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74 -0.0542 12.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8% -4.45% 0.6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2,082,447,998.31 2,119,419,034.48 -1.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74,949,103.92 1,332,526,040.77 -4.3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4,96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沈阳远大铝 境内非国有 395,632,27
业集团有限 法人 37.92% 9 0 质押 69,832,403
公司
远大铝业工 173,306,39
程(新加坡) 境外法人 16.61% 1 0
有限公司
许磊 境内自然人 2.31% 24,110,000 0
沈阳卓辉投 境内非国有 1.70% 17,701,497 0
资有限公司 法人
沈阳福康投 境内非国有 1.06% 11,108,067 0
资有限公司 法人
顾永兴 境内自然人 0.56% 5,882,463 0
许喆 境内自然人 0.51% 5,320,000 0
彭越煌 境外自然人 0.40% 4,180,600 0
许奎 境内自然人 0.26% 2,691,200 0
王杰 境内自然人 0.20% 2,126,2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一致
动的说明 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公司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65,832,279 股外,还通过
说明(如有)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29,800,000 股,合计持有
395,632,279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朝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科技电工持有的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新能源”)100%股权,收购价款为6,649.07万元。公司与科技电工签订《盈利补偿协议书》,科技电工承诺:沈阳新能源在盈利补偿期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300.00万元、1,500.00万元、1,800.00万元。若沈阳新能源在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相应年度的预测净利润,科技电工向公司进行补偿。
2020年5月25日,公司与科技电工及远大集团签订了《2019年度盈利补偿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对原《盈利补偿协议书》中第三条补充内容为:增加原《盈利补偿协议书》第三条第3项内容:2018-2020年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标的资产的总交易价格6,649.07万元,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系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18〕581号)中对沈阳新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本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CAC审字[2021]0519号),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4,574,279.62元,低于业绩承诺净利润1,800.00万元,未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根据《盈利补偿协议书》约定测算,科技电工需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司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金额为:6,649.07万元-3892.57万元=2756.50万元。 2021年5月20日,公司收到科技电工支付的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金额为2756.50万元。截止当日,科技电工2020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已全部向公司支付。本次收到业绩补偿款后,业绩补偿义务人科技电工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承诺期间的业绩补偿义务。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