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8-025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铝业集团”)的告知函,获悉远大铝业集团于2018年6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
二、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在计划增持期间内,远大铝业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50,500股,增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069%。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均价 增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增持时间 增持金额(元)
(元/股) (股) 本比例(%)
沈阳远大铝
业集团有限 2018-06-15 3.886 650,500 0.069% 2,527,786
公司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远大铝业集团累计持有公司股份541,975,824股,占公司总股本57.14%,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4,424,560股,占公司总股本40.53%,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7,551,264股,占公司总股本16.61%。
本次增持后,远大铝业集团累计持有公司股份542,626,324股,占公司总股本57.21%,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5,075,060股,占公司总股本40.60%,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7,551,264股,占公司总股本16.61%。
三、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行为系根据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远大铝业集团将在增持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远大铝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远大铝业集团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远大铝业集团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