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8-023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
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记票。
二、会议通知及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闫凌宇先生
6、表决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21,577,8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90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289,384,3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5108%。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9人,代表股份32,193,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9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
55,153,3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1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
代表股份22,959,8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2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
人,代表股份32,193,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94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547,1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3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2,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3%;反对3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547,1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3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2,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3%;反对3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547,1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3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2,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3%;反对3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547,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4%;反对
3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2,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2%;反对3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5、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547,1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3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2,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3%;反对3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547,1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3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2,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3%;反对3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51,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反对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51,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反对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该项议案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回避了相关议案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547,1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3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2,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3%;反对3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321,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2%;反对
25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96,8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349%;反对
25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5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321,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2%;反对
25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96,8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349%;反对
25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5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547,1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3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22,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3%;反对3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575,8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