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博林特 公告编号:2013-077
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补充修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8
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文件已于2013年11
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出于严谨性原则的需要,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并重新制定了《沈阳博林特电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补充修订内容如下:
一、特别提示7、(2)原文为: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
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的;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激
励对象当年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
修订为: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
罚的;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形。
二、特别提示9、(2)原文为:
(2)锁定期后为解锁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在授予日的12个月后的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
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在授予日的12个月后、24个月和36个月后分三期申
请解锁,每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30%、
40%。
修订为:
(2)锁定期后为解锁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一次解锁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二次解锁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三次解锁 4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认当期达到解锁条件后,在董事会确定
的解锁窗口期内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当期未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
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若任何一年未达到解锁条件,该部分标的股票作废,激励对象也不得在以后
的年度内再次申请该等标的股票解锁。作废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
进行回购。
三、特别提示10、(1)原文为:
(1)第一个解锁期: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不低于25%,且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
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
修订为:
(1)第一个解锁期: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不低于25%,且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
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
四、特别提示11原文为:
11、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时,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必须合格。
修订为:
11、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时,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必须合格。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按等级考核,考核结果等级分布 如下表所示:
考评结果(K) ≥90 90>K≥70 70>K≥60 K<60
评价标准 A B C D
标准系数 1.0 K/100 K/100 0
被考核的激励对象行权期或解锁期前一年度考核为A级、B级、C级时,方
可具备获授权益本年度的行权或解锁资格,但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若连续两年
考评结果均为C级,则取消其当期(即连续两年的第二年)获授权益的解锁资格。
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可解锁额度。
考核结果为D级或连续两年考评结果均为C级而丧失当期(即连续两年的第
二年)解锁资格的员工,公司将按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注销其相对应解锁
期内相应的限制性股票。
五、第四章、第八条补充: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形。
六、第七章、第十六条、(一)原文为: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修订为: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
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