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博林特 公告编号:2013-007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等有关规定,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推荐恢复
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
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推荐
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一旦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进入代办
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时,由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推荐恢复上市、代办股份转让的主
办券商;一旦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其受公司委托的代办股份转让业务,并在三个月内完成上述业务的承接工作。
特此公告。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