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2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成都农业科技中心及其子公司共同
设立中农金河佑本成都研究院有限公司并签署
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共建项目概述
2024 年 7 月 17 日,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成都农业科技中心及其子公司共同设立中农金河佑本成都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佑本”、“乙方”)与成都农业科技中心(以下简称“成都中心”、“甲方”)、中农都创(成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都创”、“丙方”)共同设立中农金河佑本成都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研究院”,名称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金河佑本自共建开始之日起 10 年内向成都研究院提供研发及运营经费 2 亿元人民币。其中,成都研究院注册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金河佑本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出资 1,4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70%。
同日,金河佑本与成都中心、中农都创签订了《成都农业科技中心 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中农都创(成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共建中农金河佑本成都研究院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三方基本情况
(一)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328985691K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营子镇腾飞大道与呼准公路交汇处西北角
法定代表人:王家福
注册资本:112000 万元
机构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05 月 06 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凭许可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疫苗稀释液、血清制品、疫苗培养基、免疫增强剂、疫苗佐剂、冻干疫苗耐热保护剂、兽用器械、塑料制品的销售(凭许可证经营);兽用器械研制、加工、销售;(凭许可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生物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畜禽标识、塑料制品的加工、销售;激光打标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金河佑本 85.61%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呼和浩特金佑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金河佑本 4.02%股权,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金河佑本 2.68%股权;王家福持有金河佑本 3.35%股权;郝进龙持有金河佑本 1.20%股权;李建林持有金河佑本 0.97%股权;康斌持有金河佑本 0.75%股权;刘瑞平持有金河佑本 0.65%股权;董德峰持有金河佑本 0.23%股权;卫选智持有金河佑本 0.18%股权;张冬海持有金河佑本 0.18%股权;张满新持有金河佑本 0.18%股权。
经查询,金河佑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成都农业科技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100MB1823789L
地址:成都天府新区科学城湖畔西路 99 号
法定代表人:杨其长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机构类型:事业单位
经营范围:组织开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一二三产业融合、新产业新业态科技研发创新;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企业孵化,建立高科技龙
头企业总部基地;建立国际一流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基地,面向国际国内开展涉农研究生、博士后以及农业农村双创人才培养;探索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和产业化发展的新途径、新模式;汇聚、培育科技服务主体,为企业和研发机构搭建技术“产—研—用”桥梁;组织开展国际国内农业科技交流、科技成果评价等相关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成都中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农都创(成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56HYY6Q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天明南一街 333 号
法定代表人:王宇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机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农业机械租赁;农业机械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打字复印;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科技中介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水果种植;蔬菜种植;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中农都创是成都中心的全资子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农都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作设立运营主体的基本情况
拟定名称:中农金河佑本成都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定名)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天明南一街 333 号
经营范围:动物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究、研究开发各类疫苗,合成生物疫苗、试剂及药物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宠物疫苗及诊疗试剂的研究开发;宠物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等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从事广告业务,健康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业务。
出资方式:乙方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1,400 万元,持有 70%股权;丙方以
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600 万元,持有 30%的股权。
以上内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成都农业科技中心
乙方: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丙方:中农都创(成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标
针对西南地区和全国动物疫病防控的痛点、难点和产业急需,完成一批具有产业前景的科技成果;建立并运营动物疫病监测网、防控技术系统、预警平台和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成并运营成果转化平台。
聚焦动物疫病防控、智能化制药、合成生物技术,立足西南,辐射全国,延伸“一带一路”国家,向支撑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的研发基地和技术集成基地方向发展,向合成生物、生物产业、生物经济延伸,响应成都中心发展战略,主动整合技术储备,复制“四链、四生物、三创”模式,成为批量培养技术和复合型人才培养高地,充分发挥新模式新机制优势,实现高质量、差异化发展,打造国内标杆示范的新型研发机构。
(二)合作模式
1、合作方式
甲方授权丙方与乙方共同成立成都研究院。三方约定,丙方向成都研究院提供相应的研发办公、试验设备、住宿及其他配套设施,并协助向当地政府及主管机关部门申请提供有竞争力的引人、研发、创业的配套政策,协调科技创新团队或选派科研人员参与研发;乙方按三方约定向成都研究院提供研发人员、运行经费及研产销所需的管理资源,包括出任董事长、提名总经理,并提供乙方拥有的可为研究院所用的动物疫苗研发、生产场所及产品销售的信息等资源,为成都研究院提供更精准的研发方向。乙方联合甲丙方积极推动成都研究院按国家和甲方相关要求,借鉴吸收国内新型研发机构的先进经验,制定并实施新型研发机构的管理制度,建立灵活高效的人才引进与激励机制,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与模式,聚集并批量培养复合型科技创新人才。
2、合作期限
合作共建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十年。期满前 6 个月三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作内容,签署后续合作协议。
3、合作拓展
在符合合作宗旨与目标的前提下,可进一步协商扩展合作内容。
4、合作机制
(1)运营主体及其设立
成都研究院注册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 1400 万元,持
股比例为 70%;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 600 万元,持股比例 30%。
(2)决策机制
成都研究院设立董事会。三方约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包括甲丙方 2 个、
乙方 3 个董事席位。甲丙方选派 1 名董事出任常务副董事长,负责整合甲方、丙方及成都当地政府各委办局资源;乙方选派 1 名董事出任董事长,负责整合乙方内部资源。同时三方约定,成都研究院后续可能出现的股东变更、增减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须经三方均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3)运营管理机制
成都研究院设置经理 1 名,全面负责成都研究院运营管理。经理人选由乙方提名,经成都研究院董事会同意聘任。
(三)三方权责
1、甲方权责
(1)甲方积极协调支持将成都研究院纳入国家战略性项目计划和国家、省部、市区等各级重点实验室,以及科技创新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促成成都研究院与四川省、成都市、所在区签订持续扶持政策。
(2)甲方协助成都研究院运营办理批准和许可,为成都研究院申请各类政府项目与政策提供指导和帮助,促成成都研究院与甲方关联研究院所的战略合作和项目合作。
(3)甲方按三方约定,选派科研人员进入成都研究院,与乙方科研人员组成联合研发团队,围绕三方确定的研发方向协同推进平台搭建与产品研发。
(4) 甲方尽快启动成都中心 P3 小动物房与金河佑本 P3 大动物房联合申报
资质认证,争取 2025 年获得批文。
(5)甲方选派 1 人进入成都研究院董事会。
2、乙方权责
乙方自共建开始之日起 10 年内,向成都研究院提供研发及运营经费 2 亿元人
民币,平均每年 2000 万元,主要用于委托成都研究院定向研发合成生物疫苗、试剂及药物,开发伴侣动物疫病的诊断试剂和疫苗,以及成都研究院的实验室建设、人员劳务、物业水电等相关支出。具体约定如下:
(1)在研究院注册成立之日起 30 日内,乙方向成都研究院提供研发及运营经费 1200 万元,并启动联合团队组建、项目研发以及成都研究院运行等相关工作;在此后的 2 个月内,乙方和成都研究院签订具体项目委托研发技术合作合同,根据项目的需求,乙方再提供 800 万元研发经费。以后每年均按此标准和时间执行。
(2)在乙方经费到账成都研究院后 10 个工作日内,成都研究院向甲方支付600 万元,用于成都研究院利用甲方资源的支出。以后每年均按此标准和时间执行。
(3)成都研究院每年投入 1400 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实验室条件建设、物业水电、人员劳务、项目研发(每个研发项目具体额度单独签订研发合同予以明确)及产业化等事项。成都研究院要同步启动研发立项工作,以“揭榜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