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4
金 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 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及 2023 年 5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3 年 4 月 22 日至 2023 年 5 月 1 日,公司对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均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原因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620,000 股限制性股票。此后 3 名激
励对象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或因离职等原因失去激励资格,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拟向上述激励对象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将调整至预留部分。
(二)调整内容
经调整,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120 人,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1,620,000 股调整为 21,370,000 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049,910 股调整为 5,299,91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不变。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告日股本总
(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李福忠 副董事长 1,000,000 3.75% 0.13%
2 谢昌贤 董事、总经理 800,000 3.00% 0.10%
3 王月清 董事、副总经理 300,000 1.12% 0.04%
4 牛有山 财务总监 300,000 1.12% 0.04%
5 菅明生 副总经理 300,000 1.12% 0.04%
6 云喜报 副总经理 300,000 1.12% 0.04%
7 关映贞 副总经理 300,000 1.12% 0.04%
8 王治生 副总经理 300,000 1.12% 0.04%
9 刘迎春 副总经理 300,000 1.12% 0.04%
10 张兴明 董事长助理 100,000 0.37% 0.01%
核心员工(共 110 人) 17,370,000 65.13% 2.23%
预留权益 5,299,910 19.87% 0.68%
合计(共 120 人) 26,669,910 100.00% 3.4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
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河生物已就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章程》《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