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1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120,879.2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12,087.9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6,446,708.43 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以前年度利润 0 元,2022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29,255,499.71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及财务
状况,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80,422,398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6,669,910股后的753,752,4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不包括回顾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5,375,248.8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充分考虑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制定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