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3】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上银基金-浦发银行-上银基金财富 51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 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股东上银基金-浦发银行-上银基金财富 51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财富 51 号资管计划”)因产品自身运作需要,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
数量合计不超过 12,705,793 股,占公司总股本 2%。2019 年 12 月 26 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持股 5% 以 上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收到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东减
持计划期限届满暨下期减持计划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上银基金-浦发银行 集中竞价 2019 年 9 6.59 12,683,351 2.00%
-上银基金财富 51 月25日至
号资产管理计划 2020 年 3
月 25 日
上述股份来源全部为认购公司 2016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
转的股份。减持期间内,财富 51 号资管计划合计有 32 个交易日发生减持操作,
减持价格区间为 5.09 元/股至 8.22 元/股。
公司已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财富 51 号资管计
划自《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日后累计减持 4,388,051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0.6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
比例 本比例
上银基金-浦 合计持有股份 40,059,089 6.31% 27,375,738 4.31%
发银行-上银 其中: 40,059,089 6.31% 27,375,738 4.31%
基金财富 51 无限售条件股份
号资产管理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计划
3、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2)财富51号资管计划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下期减持计划相关内容
财富 51 号资管计划拟实施下一期减持计划,具体如下:
1、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上银基金-浦发银行 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因权益分
-上银基金财富 51 27,375,738 4.31% 派送转的股份
号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27,375,738 4.31% —
2、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财富 51 号资管计划产品运作需求;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
(4)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6,352,896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财富 51 号资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3、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02月04日承诺:自公司本次非公开股份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同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限售期锁定。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4、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根据《关于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答投资者问(二)》:“大股东依据《实施细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至低于 5%,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 5%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应当遵守《实施细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大股东减持至低于 5%、但仍为控股股东的,还应当遵守《实施细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大股东减持至低于 5%、但持有特定股份的,对特定股份的减持仍应当遵守《实施细则》有关特定股东减持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严
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上银基金-浦发银行-上银基金财富51号资产管理计划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6)本公告出现的比例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下期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