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7】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5,289,655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
月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5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55 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9日至登记日:2018年5
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咨询联系人:高婷
咨询电话:0471-3291630
传真电话:0471-3291625
六、备查文件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