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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白: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6

乔治白: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687        股票简称:乔治白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 8000 万元(含)且不高于 1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5 元/股(含 5.5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 12 个月内。

2、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风险提示:
(1)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现金流充沛,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
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1回购股份的原因、目的及用途

  为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实施具体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1.2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本次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8000万元(含)且不高于1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以回购价格上限5.5元/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454.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少于2.9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1.4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1.5回购股份的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含5.5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1.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预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总额下限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5.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545,455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91%。若回购股份全部转让给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按照截止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则预计回购股份转让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预计)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97,773,342    19.56%    112,318,797    22.47%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402,178,694    80.44%    387,633,239    77.53%

 流通股

 总股本        499,952,036      100%      499,952,036    100.00%

  按照本次回购总额上限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5.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272,72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46%。若回购股份全部转让给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按照截止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则预计回购股份转让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预计)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97,773,342    19.56%    125,046,069    25.01%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402,178,694    80.44%    374,905,967    74.99%

 流通股

 总股本        499,952,036      100%      499,952,036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1.8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1,975,257,174.86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27,774,234.89元。2023年前三季度,公 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412,694.05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57.82%。按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
 150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7.59%、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 10.51%。

    公司盈利能力较强。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9月,公司营业 收入分别为1,088,474,340.74元、1,303,657,596.14元、1,279,278,364.19元 和963,876,905.9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3,857,763.13 元、186,835,527.82元、121,463,828.39元和124,412,694.05元。在公司经营 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本次回购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
 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 率为27.95%。以2023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为基础,根据本次回购资金总额 上限15000万元测算,公司回购前后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无重大不利变化。本次 回购完成后,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仍处在合理的范围内,本次回购不会对公 司的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按2023年上半年研发投入的两倍测算,公司2023年年度研发投入总额约为 8117.87万元。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49837.44万元,且第4 季度为公司回款集中期,支付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5000万元后,仍可覆盖公司 全年预计研发投入。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研发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 条件。

    综上,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 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及维持上市公司地位产生不利影 响。

    1.9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本次回购方案的提议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池也女士。为促进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池也女士于2024年2月1日向公司董事 会提议由公司回购部分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经自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若未来上述股东或 人员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文件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0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和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

    董事长池也女士为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实 际控制人之一池也女士于2024年2月1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由公司回购部分已公 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经自查,池也 女士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 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池也女士及其一致 行动人尚没有明确的股份增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股东或人员拟实施股份增减 持计划,公司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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