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7 证券简称:乔治白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修订《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中涉及的公司层面的部分业绩考核目标,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1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
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四)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七)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八)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九)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十)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修订事项的说明
(一)修订原因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职业装定制,需以招投标的方式进行接单,市场需求受宏观经济波动和客户单位的效益影响较大。2022年大环境的因素影响公司接单、量体等商务行动,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了不利影响,原激励计划中所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公司当前所处的市场环境及应对策略相匹配。另外,公司所处服装的职业装细分行业,行业竞争及市场份额向头部品牌和企业集中,竞争加剧,而公司对校服行业的业务拓展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坚持实行原业绩考核条件,将削弱本激励计划对于核心员工的激励性和员工的积极性,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结合目前客观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激励计划业绩考核
条件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业绩考核目标的设定是基于公司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在 2022 年营业收入的基础上追求公司业务经营的进一步稳健发展,经修订后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更能反映公司经营现状,能够促进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同时仍然具有一定的挑战性,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能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二)本次修订内容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解除限售对应的 2023 年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注 1:上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注 2:上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解除限售对应的 2023 年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
注 1:上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注 2:上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除上述修订外,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已同步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修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导致提前解除限售或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目标的修订,是公司根据当前经营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的,本次修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业
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订《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涉及的相关内容,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更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和本次修订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修订不存在提前解除限售或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和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减资程序,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注销、减资的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修订后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具有可行性与合理性,符合公司发展需求,本次修订事项不存在提前解
除限售或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激励计划修订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6、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修订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