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7 证券简称:乔治白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2 年 5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2 年 5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平瑞公路 588 号商务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线上视频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池也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92,991,0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56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35,69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1972%;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57,300,9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37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
份 9,993,0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5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9,992,9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551%。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用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2,962,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弃权 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92,962,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弃权 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92,962,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弃权 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的议
案》
同意92,973,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6%;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975,0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19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0%;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0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同意92,962,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弃权 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92,988,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990,0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700%;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同意92,962,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弃权 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2,962,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8%;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2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0%。
(九)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92,973,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6%;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975,0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0%;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见证律师:张乐天、吕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 年 5 月 25 日刊登的《国
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