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7 证券简称:乔治白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
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1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
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四)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经核实,33 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认购其拟获授的部分或全部限
制性股票合计 82.80 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36 人调整为 215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19.00 万股调整为 936.20 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事项属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宜对公司的影响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和限制性股票数
量的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和
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事项属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对象、授予价格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授予权益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关于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