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7 证券简称:乔治白 公告编号:2018-022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
2018年5月9日下午2:30在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平瑞公路588号商务楼会议室
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9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8日15:00至2018年5月9日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池方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7人,代表股份
115,579,3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57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19,57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150%。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96,009,3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056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20,279,3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1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
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
代表股份20,279,3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149%。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采用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15,211,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15%;反对
36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8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115,211,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15%;反对
36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8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 115,211,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15%;反对
36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8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
案》
同意 115,040,9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341%;反对
538,3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58%;弃权1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740,9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7.3449%;反对538,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46%;弃
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同意 115,211,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15%;反对
36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8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 115,335,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93%;反对
24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06%;弃权1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035,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8.7993%;反对24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02%;弃
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 115,032,9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72%;反对
546,3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27%;弃权1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732,9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7.3055%;反对546,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40%;弃
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同意 115,032,9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72%;反对546,3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27%;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732,9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7.3055%;反对546,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40%;弃
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 意 115,032,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72%;反对
36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84%;弃权178,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4%。
四、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5月10日刊登的《国
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