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原激励对象陈华辉、蔡武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2,750股限制性股票按6.62元/股予以回购注销,并支付回购款150,605元;同意对刘勇、雷俊锋、赵少华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7,500股按8.12元/股予以回购注销,并支付回购款791,700元。本次回购后,公司总股本将从现在的443,082,021股变更为442,961,771股。
本议案已获得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之授权:“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5年9月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浙江亿利达
核办法》”)。
2、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3、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会议确定了以2015年10月16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除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资金筹措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授予399万股限制性股票。
5、公司于2015年11月4日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确定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10月16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11月6日。
6、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经离职的原激励对象谭亮、陆远、徐慧君、李仕照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16年9月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9月8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同时根据
38.5万股,授予价格为8.1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均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确定了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9月8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
10、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88名激励对象申请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并上市流通。
11、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0,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719%。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1月7日。
12、公司于2017年8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原激励对象蔡云富、焦富兴、郭同柱、徐一军、张唯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3、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申请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
14、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93,000
月7日。
15、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原激励对象陈华辉、蔡武杰、刘勇、雷俊锋、赵少华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数量和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原因
鉴于原激励对象陈华辉、蔡武杰、刘勇、雷俊锋、赵少华已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且已办理完毕全部离职手续。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第二条第1项第(4)款的规定“当激励对象出现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雇等情况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均由公司回购后注销”,董事会同意对陈华辉、蔡武杰、刘勇、雷俊锋、赵少华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2、回购数量
2015年10月16日,公司向原激励对象陈华辉、蔡武杰以6.62元/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65,000股,2016年11月7日为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上市流通日,两人共计解锁19,500股,占两人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额度的30%,2017年11月7日为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上市流通日,两人共计解锁22,750股,占两人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额度的35%,现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陈华辉、蔡武杰现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750股,分别占两人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额度的35%和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05%。
2016年9月8日,公司向原激励对象刘勇、雷俊锋、赵少华以
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期解锁上市流通日,三人共计解锁97,500股,占三人股权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激励额度的50%,现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刘勇、雷俊锋、
赵少华现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限制性股票97,500股,分别
占三人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额度的50%和公司回购注销
前总股本的0.022%。
3、回购价格
本次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6.62元/股;本次
公司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8.12元/股。
4、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
443,082,021股变更为442,961,771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股权激励定向发行股票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4,875,890 25.93 -120,250 114,755,640 25.91%
1、国家持股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114,875,890 25.93 -120,250 114,755,640 25.91%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114,875,890 25.93 -120,250 114,755,640 25.9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28,206,131 74.07% — 328,206,131 74.09%
1、人民币普通股 328,206,131 74.07% — 328,206,131 74.09%
三、股份总数 443,295,521 100% -120,250 442,961,771 100%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和勤勉尽职构成
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激励对象陈华辉、蔡武杰、刘勇、雷俊锋、赵少华因个人原因,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条件,公司对陈华辉、蔡武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750股按6.62元/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对刘勇、雷俊锋、赵少华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97,500股按8.12元/股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