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4-078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东重机”或“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出售的方式向原持股5%以上股东周文元控制的广东元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元元”)出售持有的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星科技”“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22日、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现将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所作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告如下(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2023年12月6日披露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释义”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
上市公司、上市公 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
司控股股东、标的 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 正在履行中
公司、广东元元 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
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
5、本公司对所提供的信息、文件、资料、说明及确认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
上市公司、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
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本人承诺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
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
上市公司实际控 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
制人及一致行动 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
人、董事、监事、 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
高级管理人员;标 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
的公司董事、监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正在履行中
事、高级管理人 3、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员;广东元元董 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事、监事、高级管 4、如本人在本次交易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
理人员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暂停转
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5、本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文件、资料、说明及确认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
市公司、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
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减持计划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1、本公司承诺自华东重机首次披露本次交易公告之日起至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本公司尚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
如前述期间内后续有减持计划的,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上市公司控股股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东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 已履行完毕
宜有新规定的,本公司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减持股份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
有,并同意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赔
偿责任。
上市公司实际控 1、本人持有华东重机股份的,承诺自华东重机首次披露本 已履行完毕制人及一致行动 次交易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本人尚不存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人、董事、监事、 在股份减持计划;如前述期间内后续有减持计划的,届时将
高级管理人员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
宜有新规定的,本人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减持股份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并同意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
任。
三、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实 1、本公司/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
际控制人及一致 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情形。
行动人、董事、监 2、本公司/本人不涉及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事、高级管理人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形成结论意见,或最近 36 个
员;标的公司;标 月内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 正在履行中
的公司董事、监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事、高级管理人 3、本公司/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员;广东元元及董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所述不得
事、监事、高级管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理人员
四、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
其他公司、企业与华东重机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显失公平
的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华东重机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
上市公司控股股 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
东、实际控制人及 华东重机及其子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
一致行动人、董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市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华
事、监事、高级管 东重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 正在履行中理人员;广东元元 华东重机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
及实际控制人 害华东重机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保证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上市规则和华东重机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
露义务。
3、本公司/本人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公司/
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
致华东重机及其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本人
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本人未控制任何与华东重
机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其他
公司、企业。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也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华东重机及其子公司
的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
3、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获得与华东
重机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上市公司控股股 机会,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将
东、实际控制人及 立即通知华东重机,并在同等商业条件下优先将该等业务机 正在履行中
一致行动人 会让予华东重机及其子公司。若华东重机及其子公司不受让
该等项目,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
业将在该等项目进入实施阶段之前整体转让给其他非关联
第三方,而不就该等项目进行实施,从而使本公司/本人及本
公司/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不从事与华东重机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