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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85 深市 华东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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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重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30

华东重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3-040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系在同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为确保本届董事会尽快投入工作,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以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翁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翁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翁杰、朱治国、苏晓东,由翁杰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朱和平、翁杰、高卫东,由朱和平担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苏晓东、惠岭、朱和平,由苏晓东担任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高卫东、翁杰、苏晓东,由高卫东担任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翁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朱治国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惠岭女士、黄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惠岭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程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程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万红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万红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方健先生为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0-85627789
传真:0510-85625595
电子邮箱:securities@hdhm.com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高浪东路 508 号华发大厦 B 座 24 楼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0 日
附件:简历

    1.翁杰先生:198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6 年任无
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7 年任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项目部部长;2008 年任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0 年至 2023年 5 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无锡华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华东重机(新加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华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南通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南通华重港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华东光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翁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翁耀根先生之子,翁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翁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惠岭女士: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无锡市同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无锡市泉济混凝土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无锡市德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无锡诚栋不锈钢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华东诚栋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劳尔专用汽车销售(无锡)有限公司监事、劳尔专用汽车制造(无锡)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现任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华东光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惠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惠岭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朱治国先生: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本科),上海理工大学工学硕士,讲师、校长特别助理,厦门大学商学院研究生,英国剑桥大学研究生,英国帝国理工学院(MBA)。曾于2004年5月起先后担任青岛朗讯科技三家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朗讯科技中国区首席财务官兼8家子公司首席财务官,青岛海尔集团公司财务运营总监、内审内控负责人等,天合光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无锡宇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华东光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朱治国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1,7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治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高卫东先生:195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华大学,获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博士学位。历任江南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副校长。现任江南大学教授、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高卫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朱和平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1985年8月至1994年12月先后任职新疆财经大学财经学院助教、讲师;1994年12月至今先后任职江南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江南大学教授、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朱和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苏晓东先生: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科院金属所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工学博士学位。1998-1999年在韩国国立机械与材料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2000-2004年在瑞士日内瓦大学从事博士后并获聘高级教授助理一职;2005年至今在苏州大学物理学院任职,历任副教授、教授。近十年来主要从事新能源光伏材料与器件、通信微波材料和器件、纳米生物材料与器件等方面的研究与产业化工作。主持和参与973专题、国家自然基金、省自然基金项目、省前瞻性产学研等各类科研项目20余项。在Adv.Mater.,Adv.Funct.Mater.等国际著名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申请专利60余项,授权30余项。2019年获中国专利奖优秀奖(排名第一)、江苏省科技奖三等奖一项(排名第一)。

  长期以来,作为新能源光伏领域专家、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委员、
苏州光伏产业协会监事,受邀参加工信部、省市各级光伏项目的评审和检查,以及为地方光伏行业政策和规划提供意见和咨询。2012年至今担任苏州大学-阿特斯光伏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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