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3-005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文元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峰湖追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该事项 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交易概述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华东重机”)于2023年3 月26日收到公司股东翁耀根、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周文元的通知,翁耀根、 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周文元于2023年3月26日与芜湖峰湖追光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签署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股份转让协议”)。翁耀根及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 芜湖峰湖追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华东重机股份41,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周文元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芜湖峰湖追光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华东重机股份44,544,419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4.42%。
周文元于同日与翁耀根、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芜湖峰湖追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表决权放弃协议》,将剩余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133,633,257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3.26%)未转让股份,自愿且在《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的弃权期限内不可撤销地放弃所持有的全部剩余股份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芜湖峰湖追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华东重机股份85,644,4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0%。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翁耀根
姓名 翁耀根
曾用名 -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2221958********
住所 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南张社区****
通讯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 508 号华发传感大厦 B 座 24
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 否
权
2.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无锡市高浪东路 999 号(软件研发大厦)1706 室
法定代表人 孟正华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7 年 11 月 16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期限 2007 年 11 月 16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1668996098L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下列经营范围限分公司经营:正餐服
经营范围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股东情况 翁杰持股 95.00%,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00%,孟正华持股 2.00%
3.周文元
姓名 周文元
曾用名 -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122231966********
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中兴路正丰豪苑
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中兴路正丰豪苑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峰湖追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芜湖峰湖追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2MA8Q7AD03K
执行事务合人 芜湖峰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亮)
成立日期 2023 年 3 月 21 日
合伙期限 2023-03-21 至 2043-03-20
主要经营场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范罗山街道长江中路92号雨耕山文化创意产业园
内思楼 3 楼 323-5 号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
经营范围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为准)
鉴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芜湖峰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与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海南海朴创芯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签署了《芜湖峰湖追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1 芜湖峰湖私募基金管理有 普通合伙人、执 1,000 2.78%
限公司 行事务合伙人
2 海南海朴创芯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人 10,000 27.78%
(有限合伙)
3 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 有限合伙人 25,000 69.44%
公司
合计 36,000 100%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该工商变更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翁耀根(甲方 1)、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甲方 2)、周文元(甲方 3)
于 2023 年 3 月 26 日与芜湖峰湖追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受让方)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甲方 1、甲方 2、甲方 3 合称“甲方”或“出让方”,甲方、乙方合称“双方”。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第二条 交易方案
2.1 关于股份转让
甲方同意将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85,644,41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8.50%),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
2.2 关于表决权放弃
双方同意,甲方 3 将剩余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133,633,257 股份(占上市公
司股份总数的 13.26%)未转让股份,自愿且在《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的弃权期限内不可撤销地放弃所持有的全部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具体事项将在《表决权放弃协议》中阐明。
第三条 标的股份
3.1 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出让方向受让方转让 85,644,419 股上市
公司股份,具体转让股份数量和股份比例如下:
序号 出让方姓名/名称 转让股份数量(股) 转让股份比例
1 翁耀根 19,100,000 1.90%
2 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 22,000,000 2.18%
3 周文元 44,544,419 4.42%
合计 85,644,419 8.50%
3.2 各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标的股份,包含根据适用中国法律规定及标的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标的股份对应的所有权利和权益。
第四条 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4.1 股份转让价款
(1)本次转让价格的确定系依据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公开市场收盘价作为定价基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流通股协议转让的规范指引的要求,并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经协商,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格为【4.20】元/股,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59,706,559.80】元。股份转让的税费由各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出让方中各方的转让价款情况如下:
序号 出让方姓名/名称 转让股份数量(股) 转让价款(元)
1 翁耀根 19,100,000 80,220,000.00
2 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 22,000,000 92,400,000.00
3 周文元 44,544,419 187,086,559.80
合计 85,644,419 359,706,559.80
4.2 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1)各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10%(即【35,970,655.98】元),其中:甲方 1【8,022,000.00】元,甲方 2【9,240,000.00】元,甲方 3【18,7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