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1-026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 185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537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94 人。
7、2019 年经审计总收入 147,197.3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28,898.69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29,501.20 万元。
8、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60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
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6,032.08 万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
2、36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谢卉,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6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孟祥龙,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孙晓娜,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谢卉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孙晓娜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孟祥龙最近 3 年未受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谢卉、签字注册会计师孟祥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孙晓娜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 203 万元人民币。本期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
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能够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和财务管理给予公正监督和指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遵守职业道德,按时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考虑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熟悉公司经营情况,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遵守职业道德,按时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考虑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熟悉公司经营情况,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