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3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猛狮科技”)股票(股票简称:猛狮科技,股票代码:002684)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8年6月14日、2018年6月15日、2018年6月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述情况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2018年2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委托投票权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陈再喜先生、陈银卿女士、陈乐伍先生于2018年2月26日与广州鑫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鑫汇”)签署了《广州鑫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陈再喜、
陈银卿、陈乐伍委托投票权框架协议》,广州鑫汇拟通过由沪美公司委托其行使沪美公司所持猛狮科技股份投票权的方式,取得猛狮科技的控制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除上述已披露的筹划转让猛狮科技控制权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如沪美公司上述委托投票权事宜签署正式协议并实施,广州鑫汇将持有猛狮科技136,259,1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的24.02%)的投票权,并取得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张劲。在此之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发生变更的不确定性。
3、因近期公司股价出现下跌,沪美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德优势”)、陈乐伍先生质押给质权人的部分公司股份已跌破平仓价格,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相关情况如下:
(1)2018年4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根据融出方委托人指令,对沪美公司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处置,造成沪美公司被动减持公司股份284.25万股。
(2)2018年4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沪美公司质押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5,610万股公司股份涉及违约,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上述涉及违约的质押股份启动违约处置流程,可能导致沪美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持。
(3)2018年4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易德优势质押予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的2,276.70万股公司股份涉及违约,天风证券拟按照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投资指令对上述涉及违约的质押股份启动违约处置流程,可能导致易德优势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持。
(4)2018年6月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天风证券根据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投资指令,对易德优势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处置,造成易德优势被动减持公司股份71万股。
(5)2018年6月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沪美公司质押予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1,849.9996万股公司股份涉及违约,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对上述涉及违约的质押股份进行违约处置,可能导致沪美公司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动减持。
(6)2018年6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沪美公司质押予东兴证券的4,568.0157万股公司股份、陈乐伍先生质押予东兴证券的4,167.3935万股公司股份涉及违约,东兴证券拟根据融出方委托人指令对上述涉及违约的质押股份进行违约处置,可能导致沪美公司、陈乐伍先生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动减持。
沪美公司、易德优势、陈乐伍先生目前与相关质权人保持密切沟通,并积极采取措施应对风险,但不排除在沟通过程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遭遇被动减持的
风险。
4、2018年6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沪美公司持有的102,259,100股公司股份于2018年6月12日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持有的33,999,996股公司股份于2018年6月13日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