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0-115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便于公司开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下属网点)新设了 2 个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7 日、12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近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1.83 亿元用于购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合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组合型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期限 自 202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可
提前支取
产品起息日 2020 年 12 月 28 日
产品到期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1.55%~4.0%
认购金额 1,182,889,617.13 元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建设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本存款产品到期收益根据每期账户资金日均余额和投资理财收益情况的不同而变化,可能根据实际市场情况对各档次的资金收益率作出相应调整,到期获得的实际收益可能低于其预期收益目标。
2、流动性风险:本产品存续期限内,除产品协议明确规定的可提前支取的情况之外,不可提前支取或终止本产品,可能导致在产品存续期内有流动性需求时不能够使用本产品的资金。
3、提前终止风险:本存款产品受托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政策
变动、自身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可能面临提前终止时的再投资风险。
4、法律与政策风险:本存款产品是针对当前政策法规设计,相关政策法规变化可能对本存款产品的运作产生影响。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有地震、火灾、战争、非受托方引起或能控制的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互联网系统、电力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及损失,受托方不承担责任,但受托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小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5、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 公告前 12 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