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3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
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
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等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应于上市后6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
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2012年7月5日,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的议案》。2012年8月6日,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代办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则由东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担任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代办服务,公司
向其支付代办费。
备查文件: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代办股份转让
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