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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达科技:关于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3

奋达科技:关于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深 圳 市奋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莞市诗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诗恩科技”)协商一致,决定终止东莞市欧朋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欧朋达”)100%股权转让事项。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决定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东莞欧朋达100%股权转让给诗恩科技,转让价格为 60,080 万元。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诗恩科技尚未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公司亦未履行股权过户手续。

    二、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受到疫情及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受让方诗恩科技调整战略定位,提出终止前述股权转让事项,经公司与诗恩科技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决定终止前述股权转让事项。

    同时,公司根据当前自身及市场情况,经审慎考虑后,与东莞市东实产城发展有限公司及东莞市清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清溪奋达项目转让意向协
议》,拟将东莞欧朋达所持有的清溪奋达科技园一期项目资产进行转让。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决定终止东莞欧朋达 100%股权转让事项,并与诗恩科技签署了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股权转让终止事项是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需求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终止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另一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诉讼请求。由于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尚未正式实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未对该交易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会计追溯或调整,本次股权转让终止事项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以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基于对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计划的考虑,公司与新受让方就东莞欧朋达持有的资产达成合作意向,有利于推动公司战略调整,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产业布局,发挥资产最优效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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