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
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8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 7 人,实到 7 人,公司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参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参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周玉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增补秦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增补后的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秦伟、王岩、肖奋,其中秦伟为召集人;增补后的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为:宁清华、秦伟、肖晓,其中宁清华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经济环境、证券市场变化、公司资金状况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决定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 6 个月,延
长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变更为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止。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