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4、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庆军
5、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6、营业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亚太(集团)进行了审查,认为亚太(集团)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2.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就拟向董事会提交《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情况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的情况汇报,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予以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具备证监会要求的证券业从业资格,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
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符合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条件。
同时,亚太(集团)在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我们认为续聘亚太(集团)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亚太(集团)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