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黄汉龙、曾秀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近日,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监事黄汉龙先生,监事曾秀清女士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以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公司任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股) 本比例
1 黄汉龙 监事 4,135,146 0.2266%
2 曾秀清 监事 2,784,307 0.1526%
合计 --- --- 6,919,453 0.379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股 拟减持数 减持 减持 减持 股票 减持
序号 姓名 数上限 上限占总 方式 期间 价格 来源 原因
(股) 股本比例
自股份减 根据奋达科
1 黄汉龙 1,033,787 0.0567% 持计划公 减持技首次
集中 告披露之 时的公开发 个人
竞价 日起 15 市场行前已 资金
交易 个交易日 价格发行的 需求
2 曾秀清 696,077 0.0381% 后的 6 个
月内 确定 股份
合计 --- 1,729,864 0.0948% --- --- --- --- ---
三、承诺履行情况
股东黄汉龙、曾秀清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监事黄汉龙、曾秀清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以上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本公司将督促以上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本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