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ST 奋达 公告编号:2021-001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奋达,股票代码:002681)交易价格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1 月 15 日、1 月 1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肖奋先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肖奋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经核实并确认不存在前述问题后,声明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股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十三章、十四章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视公司年度报告的情况对照相关规则进行判断,如公司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的,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未批准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存在被实施风险警示或退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在《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公司预计 2020 年度累计净利润为人民币
105,000 万元至 115,0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