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4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0 月 30 日,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2019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
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决定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至 2019 年 10 月30 日,有关内容详见刊登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24,934,10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2114%,最高成交价为 4.3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57 元/股,成
交的总金额为 99,991,644.89 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回购实施过程符合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 年 11 月 30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成交量之和为 55,784,900 股,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 9,838,300
股(对应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6、7、10、11、12 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
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9 日